1。什么是《服务与商品分类表》?
答:《服务与商品分类表》是用来确定所要注册的商品或服务应属哪一类。中国国内商标的注册原则是一个商标在一类里注册算一件商标,提交一份申请表,即一表一类(这点与马德里国际注册不同,国际注册是一个申请表可含有多个类别,即一表多类);一个商标在两类里注册就是两件商标,提交两份注册申请书,以次类推。一件商标可以在一个类中选择10项商品,10个以上,每增加一个商品,商标局加收100元加项费。
我国出版的《服务与商品分类表》是按照〈国际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协议〉所确定的分类原则上编定的。原来有42类,1998年以后调整为45类,1-35类为商品分类,36-45类为服务分类。其中绝大部分商品和服务都是遵照尼斯国际分类,完全跟国际接轨;少部分在国际分类中没有的,属于中国特有的商品或服务前加“※”和“C”的符号以示区别;〈服务和商品分类表〉里在每一大类里下设若干类似群,每个类似群里包含若干商品。如注册在先的商标在一个类似群中选了其中一件商品,则后申请的同名或类似商标就不能在此类似群选择任何商品,但可以在此类中其他类似群中选择商品。
注册:在选择某个类似群中商品时,请注意下面的注解里是否注明跟其他类似群的某个商品类似。这是一个是否跟在先商标冲突的容易忽视的地方。《服务和商品分类表》中,个别商品和服务前标注有“*”号,表示此商品是其他组别中商品的配件或与之有其他关系。在《服务和商品分类表》中查不到的新品种的商品或服务,在自己分出其所属大类和类似群后,以此新商品或服务的规范名称申报注册,并附上一份此商品或服务的说明书。《服务和商品分类表》每5年更新一次,以增添新出现的商品或服务。在商标局网站:sbj.saic.gov.cn中进入商标注册,就可以找到电子版《服务和商品分类表》。
2.TM与圈R的区别?
答:TM来自英文TRADE MARK,标注在商标上,用以把商标与装潢图案区别开来。TM没有什么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R来自英文REGISTRATION,注册的意思;用在商标上,表示此商标已经注册,享受法律的保护。商标业内的对客户的解释通行做法为:如果提交了申请,拿到受理通知书,就可以标注TM了,如拿到最终的商标注册证,就可以标注圈R了。
3.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的使用。
答:仅以文字注册的叫文字商标,仅以图形注册的叫图形商标。文字商标一经注册,使用时便不能随便更改字体;图形商标一经注册,便不能随便改变图形样式;文字和图形一起注册的,叫组合商标,组合商标一经注册,便不能随便更改组合方式。否则都属于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重者会受到工商管理部门的查处。商标注册时如不指定颜色,使用时用什么颜色都行;如注册时指定了颜色,使用时不能更换颜色,否则也属违法行为。
4.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该如何判断?
答:商标的相同或相似问题是业内公认的难点,对商标的判断不仅有般的原则和规则,也有很大程度上带有个人的主观意志,近些年来大部分的商标异议案、商标争议案以至商标纠纷官司都来自于对商标相同或类似的不同判断。学习如何判断商标的近似除了掌握一些一般原则外(这些很多资料上都有,如公司存书中的《中国商标注册与保护》就很详细,可自己找来看),就是要注重经验的积累,不懂就问,判断不准可提出来大家一起讨论,共同提高,最终自己就能独立判断出要注册的被商标审查员判为近似的可能性有多高,评估出注册的风险有多大。
5.自然人与企业注册有什么区别?
答:根据2001年新商标法,自然人和企业事业单位一样,都能申请注册商标;对个人拥有的小型私企,可建议以个人名义注册,好处是因为一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是不会变的,个人注册的地址比较自由,无须填身份证上的地址,这样注册证不需要随着注册人所经营的企业和名称的变化而变更;而企业名义注册则必须按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来填写,一旦营业执照任何一项变化,就必须到商标局变更商标注册证。如果是合伙经营的企业,就建议以企业名义注册,因为商标是合伙恩共同拥有的财产。大型企业则除特殊情况外,按正规做法,以企业名义申请。
8.申请在先和注册在先的原则。
答:商标申请的日期以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之日算起,即《报送清单》上商标局所盖的日期算起,在这一天后报送的同类别的相同商标即会被驳回,这就是申请在先原则,所以这个日期对商标申请来说很重要。商标的法律保护按注册在先原则保护,即同样的两个商标,法律只保护注册的,对未注册的那个商标按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论处。但是如果是以不正当手段恶意抢注他人在先使用的商标的除外。
9.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区别和企业名称与商标的冲突问题。
答:企业名称是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在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予以登记的。其审查原则是不得与当地的企业重名;商标是按照《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的,其审查原则是不得与申请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类似。所以企业名称所拥有的企业名称权(或称商号权)只在当地有效。而商标权则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保护。如果有企业名称和他人的商标文字完全相同,则企业名称不得恶意使用;恶意使用指定招牌上、广告宣传上突出醒目地标志这些文字,这就侵犯了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反之,属于正当或善意使用自己的商号权,不属商标侵权。
10.商标怎样防止被抢注?被抢注后如何应对?
答:商标防止被抢注的有效办法就是赶早注册自己的商标,因为一旦被别人抢先真,就夺回来会很难;万一商标被别人抢注,则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3个月的异议期,5年的争议期),利用《商标法》第31条,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对方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况下注册此商标,属于不正当的恶意抢注,以次撤消对方的注册商标,同时提出自己的注册申请;但此法时间长,风险大。比较简单的做法是协商转让此商标。
11.国内商标如何进行国外注册?
答:对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建议其进行商标的国外注册。进行国外注册有两条路径:
(1)通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的有关协定书》注册:包括协定国60多个国家和纯协定国的20多个国家。西方所有发达国家除加拿大外,都包括其中。用马德里协定进行国际注册的办法好处巨大,花费少而注册国家多。一般是注册一个商标规费为:基础规费653瑞士法郎+国家费73瑞士法郎×注册国家数+类别费73瑞士法郎×国家数(1瑞士法郎约合6.6元人民币),公司代理费一般为2000RMB+100RMB×国家数。(纯协定书国家的国家费单算)。另有国家商标局的手续费280RMB和翻译费300RMB。注意:这种方法注册不能也没必要查询
(2)通过单一(或叫逐一)国家注册:适用与国内商标尚未注册时,或要注册的国家为非马德里协定国和协定国,可采用这种方法。缺点是每个国家都要交纳单独规费,花费较大。收取规费视国家而不同,到时可具体确定。可以查询也可以不查询。,每一个国家的查询代理费为1000RMB(含贸促会的500元);注册代理费为3000元(含贸促会的1400元)。
注意:去香港、澳门、台湾三地注册属国外注册,而且只能通过单一国家注册的办法。
由于涉外注册比较复杂,费用计算也比较烦琐,一旦遇到有涉外注册的,首先要了解清楚客户的商标是否已在国内注册,第二了解客户需要在那些国家注册,在通知懂行的同事或领导,共同策划和换算涉外注册的费用。
12.外国人如何在中国注册商标?
答:外国人或外国独资企业(不包括合资企业)在中国注册商标,方法有二:
- 从自己的国家通过马德里协定延伸到中国的注册。
- 直接到中国注册商标,直接到中国注册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必须通过中国的代理机构。注册手续和国内注册一样,但委托书要填写中英文对照的专用书式,申请书也用对外版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证明文件可为国外身份证或护照;规费也与国内注册相同。代理费视情况1000-3000RMB不等。
注意:香港、澳门、台湾的自然人或企业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按照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直接到中国注册商标的办法办理。
13.什么是驰名商标?其保护力度与普通注册商标有什么区别?
答: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都会得到保护,他人如再以相同名字或图形在任何一类注册商标都会被驳回;普通商标只在它所属的大类里注册了的类似群得到保护,不能禁止他人以相同的商标在不同的大类或类似群中注册。另外,侵犯了驰名商标的商标权的惩处力度比侵犯普通商标权的惩处力度要大得多。(按《刑法》,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
14.变更是怎么回事?
答:以企业名义申请的商标,一旦企业名称,地址改变,相应商标注册证的相应内容也要改变。
做商标变更需提交1、《变更申请书》2、名义变更的,提交工商局的有关证明3、变更后的企业营业执照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5、《商标代理委托书》。规费500元。
3个星期之内可有《变更受理通知书》下达,变更证明通常4-6个月可下来,与商标注册证合在一起使用。
注意:如企业属于转制,或企业性质发生变化,就不是做变更,而必须做商标注册证的转让。
15.转让是怎么回事?
答:商标所有人将商标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时,应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如商标注册人或企业死亡或终止而该商标1年内未转让或移转的,任何人可向商标局提出撤消该商标。
需提交:1、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盖章)2、受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商标代理委托书》。规费1000元。
3星期内可有《转让受理通知书》,4-6个月转让证明下来,与商标注册证合在一起使用。
16.续展是怎么回事?
答:商标自拿到商标注册证起,有效期为十年,到期前六个月进入续展期,规费2000元;过期六个月为宽展期,规费2500元。宽展期仍未提出申请,商标局注销其商标。
需提交:1、《商标续展申请书》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商标续展无受理通知书,一般3-6个月拿到《商标续展证明》,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起使用。
17.什么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答:做连锁经营的企业(或母公司,或自然人),在把商标交给他人使用时,一般双方会签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明确双方围绕商标使用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份合同按正规手续应该在3个月内到商标局进行备案。
需提交:1、《许可合同备案表》2、《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规费300元。
注意:备案为非强制性的,备案目的是使工商局便于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管理。如合同为备案,则被许可方不得对抗侵犯商标权的善意使用第三方。
18.什么是异议和争议?
答:商标进入初审公告后,在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他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对此商标不予注册。被异议商标能否拿到商标注册证,需要商标局异议处的最终裁定。异议裁定整个时间为2-3年。在此期间,被异议商标没有商标专用权。
异议需提交:1、《商标异议申请书》2、,《商标公告》复印件3、〈商标异议理由书〉4、〈商标代理委托书〉5、附件(包括各种证据材料的复印件)。规费1000元。
注意:以上材料需提交正本和副本,副本由商标局寄交被异议人做答辩之用。各异议案由于具体理由不一样,所交证据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
争议和异议性质一样,只不过争议的是已经获准注册的商标,提出争议者必须是相关利害人。争议时间为商标注册后的5年之内(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裁定机关为商标评审委员会。